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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国际禁毒日前夕发布了一起引人关注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一名运毒女子王某。王某在怀孕期间被抓捕运送毒品,被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并在案件审理期间再次怀孕。然而,法院在判决宣布后,撤销了对其的暂予监外执行,以防止她利用法律规定逃避刑罚。
据披露,王某于2017年10月怀孕期间,在湖南衡阳购买了3包冰毒(甲基苯丙胺)。她将毒品藏于内衣中,并计划乘坐高铁前往南京。然而,在衡阳东火车站的安检处,她被查获,3包涉嫌毒品被扣押,并检测出其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总净重145.69克。
2017年12月,王某顺利生下一子。由于怀孕和哺乳,王某被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2021年8月,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王某犯有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再次怀孕,法院在2021年10月决定对她进行暂予监外执行。然而,王某在2021年12月生下一名女婴后,将女婴交给他人抚养,并未实际哺乳婴儿。因此,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不再满足,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王某进行收监,随后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于2022年3月作出了相应的收监决定。
江苏高院指出,少数病残孕人员利用无法被收押收监的情况逃避刑事处罚,严重危害社会。针对王某连续怀孕且未实际哺乳婴儿的情况,法院撤销了对其的暂予监外执行,以防止其恶意利用法律规定逃避刑罚制裁。
这起案件引发了对法律规定的思考和讨论。法律在人性化的同时,也应考虑到对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对于那些企图利用怀孕等情况逃避刑罚的人,法院需要权衡各种因素,确保法律的公信力和制裁力。同时,社会也需要进一步关注和呼吁,加强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
国际禁毒日的到来提醒我们,禁毒是全社会的责任。通过坚决打击毒品犯罪、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意识,我们可以共同构建一个无毒、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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