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至27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广州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简称“报告”)。
报告称,广州有超千家托育服务机构,提供5.45万个托位,但超75%为营利机构,收费超出家长预期。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快普惠托育多元供给,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岁至3岁幼儿,推进用人单位办托,引导国有企业开办托育等,并将争取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家普惠托育机构。
广州:托育机构数量和托位数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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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入选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在加强顶层设计上,广州将托育服务发展指标列入《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广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立了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力争达到5.8个的目标。
此外,广州市还制定发布全省首个托育领域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规范》,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办托、用人单位办托、幼儿园开设托班、一园一中心等多元供给托育模式。
报告称,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登记注册且实际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共1002家,提供托位数 5.45万个,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3.20个,机构数量和托位数均居全省前列。2023年,全市17家托育机构入选首批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数量占全省四分之一。
在财政支持方面,广州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65 万元对各区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给予奖补,每年安排80万元支持“妇儿中心家庭发展研究与服务项目”。落实落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托育机构开办登记手续进一步便捷化,可实现半天办结。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推动用人单位开办托育服务,开展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托育服务试点。积极申报中央资金普惠服务专项行动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入560万元。
目前,全市有11所中职学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近3年招生人数增长超过50%。截至2023年4月底,已备案保育师等“托育”类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38家,累计开展等级认定21725人次,获证18979 人次,累计开展托育照护专项能力考核近万人次。
人大调研:
托育服务75%为营利机构 收费超出家长预期
广州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前期实地调研、座谈论证、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在会上作《关于广州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简称“调研报告”)。
对于当前托育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调研报告提到,托育服务总量还存在不足,距离“十四五”期末国家规定的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4.5个,广东省的5.5个、广州市的目标5.8个还有差距。
而且,托育服务中普惠服务占比低,75%以上为营利性商业机构,收费普遍超出家长的心理预期。
调研中,大多数家庭倾向选择幼儿园开设托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办托班等价格较低且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但这类普惠服务供给较少。 导致在当前托位数总量不足的情况下,仍有约一半的托位闲置。
托育机构备案率不高也是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托育行业准入门槛低与备案要求较高形成鲜明对比,托育机构申请备案的积极性不高,申报率和备案通过率均不高。目前,全市751家托育机构(不含幼儿园托儿所)中仅366家申请备案,其中通过备案的220家,备案率仅为29.29%。消防验收不合格成为托育机构无法申请备案的主要原因,其中部分托育机构因用地性质不符合要求而无法通过,这类情况在企业、工业园区开办的托育机构较为多见。
调研报告还提到,市级财政对普惠托育服务的资金投入较少。如2020年,市本级财政对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的奖补只有165万元,每个区只有1个示范点受惠。财政投入的总量低、奖补受惠的机构少,难以起到财政对普惠托育的促进和扶持作用。
将鼓励幼儿园开设幼儿托班 引导国有企业开办托育
调研报告建议,统筹规划托育服务供给结构和布局,建设“街道-社区”普惠性托育设施模式,实现“一街镇一普惠”,并修订完善《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等,将独立设置的托儿所等公建配套托育设施纳入无偿移交范畴。
同时借鉴其他城市经验,探索在符合建筑安全标准前提下,相关部门对托育机构资质办理提供便捷有利的支持,探索简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托育机构消防验收流程。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周端华也在报告中表示,将加快解决备案堵点,探索完善托育机构消防验收和备案流程,推动解决因用地性质受限无法通过消防备案验收的问题。还将依托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大对托育服务中涉及人身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保健等行为的监管力度。
周端华表示,接下来将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快普惠托育多元供给。其中,合理利用现有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岁至 3岁幼儿;推进用人单位办托,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大型园区建设服务区内员工的托育设施;引导国有企业开办托育,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市场化原则建设托育园,逐步开启自主品牌和运营管理服务的对外输出。
同时,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儿所,实现与住宅同步验收、 同步交付。盘活利用国有闲置场地,支持企业盘活 闲置场地开办托育服务,降低企业整体办托成本。补齐社区托育服务短板方面,争取每个街道至少建一家普惠托育机构。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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